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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GC2-2007_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

CECA-GC2-2007_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

  • 分类: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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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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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0.1《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提高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水平,设计概算编制单位及人员应自觉执行本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进行成果质量检查时执行本规程。

CECA-GC2-2007_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

【概要描述】1.0.1《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提高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水平,设计概算编制单位及人员应自觉执行本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进行成果质量检查时执行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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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

CECA/GC 2—200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通知

中价协 [2007] 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编号为CECA/GC 2—2007,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4月1日起试行。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前 言

  为了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成果的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概算文件组成及应用表格、概算编制依据、概算编制办法、概算文件的编审程序和质量控制等。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参照本《规程》对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咨询成果进行检查。

  本《规程》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首次发布的,因专业工程的特殊性和设计概算的编审习惯等因素,难免会有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本规程的主编、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审核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主要起草人:周守渠 李自林 杨家笠 吴佐民 舒宇 肖圣竹 王珊珊

  审 核 人:马桂芝 陈光云

 

1 总则

  1.0.l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特制定《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概算的编审和调整。

  1.0.3 本规程对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方法、表现形式、编制深度等作了规定。

  1.0.4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都投资的文件,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是签订贷款合同、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以及考核项目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1.0.5 设计概算投资一般应控制在立项批准的投资控制额以内;如果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设计概算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和调整;如需修改或调整时,须经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l.0.6 设计概算应按编制时项目所在地的价格水平编制,总投资应完整地反映编制时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设计概算应考虑建设项目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还应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建设期价格水平,以及资产租赁和贷款的时问价值等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建设项目总投资还应包括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

  1.0.7 设计概算由项目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一个按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和,也可以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2.0.2 单项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具有使用效益的工程。

  2.0.3 单位工程

  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单独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作用。

  2.0.4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的基本工程,按照工程部位、专业性质划分。

  2.0.5 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种、设备特征、施工特点、使用材料不同进行划分,是分部工程进一步分解的基本工程。

  2.0.6 设计概算

  在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的概略计算,设计概算投资应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0.7 建设项目总概算

  确定一个项目建设总费用的文件(以下简称总概算),是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度的计算,是概算的主要组成部分。

  2.0.8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确定一个单项工程(设计单元)费用的文件(以下简称综合概算),是总概算的组成部分,只包括单项工程的工程费用。

  2.0.9 单位工程概算

  确定一个单位工程费用的文件,是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组成部分,只包括单位工程的工程费用。

  2.0.10 工程费用

  用于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以及设备安装而发生的全部建造和购置费用。

  2.0.11 建筑工程费

  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矿山、桥涵、道路、水工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0.12 设备购置费

  为项目建设而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本身及其运杂费用。

  2.0.13 安装工程费

  用于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的组装和安装,以及配套工程安装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0.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问,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益或效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0.15 引进工程其他费用

  国外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和接待费(包括招待费、招待所家具及办公用具费)、出国人员旅费和生活费、引进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备品备件测绘及设计模型制作费、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银行担保及承诺费、国内安装保险费等。

  2.0.16 基本预备费

  在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费用,包括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如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开挖和修复的费用。

  2.0.17 价差预备费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或概算编制期至竣工)由于政策、价格等因素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2.0.18 建设期利息

  在项目建设期发生的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2.0.19 铺底流动资金

  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为保证投产后正常的生产营运所需,并在项目资本金中筹措的自有流动资金。

  2.0.20 概算定额

  一般以分部工程为对象,包括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完成某单位分部工程所消耗的各种人工、机械、材料的数量额度,以及相应的费用。

  2.0.2l 概算指标

  一般以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为对象,包括所含的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完成某计量单位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所需的直接费用。

3 概算文件组成及应用表格

  3.1 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

  3.1.1 三级编制(总概算、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

  1 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 编制说明;

  3 总概算表;

  4 其他费用表;

  5 综合概算表;

  6 单位工程概算表;

  7 附件:补充单位估价表。

  3.1.2 二级编制(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

  1 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 编制说明;

  3 总概算表;

  4 其他费用表;

  5 单位工程概算表;

  6 附件:补充单位估价表。

  3.2 概算文件及各种表格格式规定

  3.2.1 设计概算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样式见附件A。

  3.2.2 概算表格格式见附件B:

  总概算表(附表B.0.1):为采用三级编制形式的总概算的表格;

  总概算表(附表B.0.2):为采用二级编制形式的总概算的表格;

  其他费用表(附表B.0.3);

  其他费用计算表(附表B.0.4);

  综合概算表(附表B.0.5):为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表格;

  建筑工程概算表(附表B.0.6):为单位工程概算的表格;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附表B.0.7):为单位工程概算的表格;

  补充单位估价表(附表B.0.8);

  主要设备材料数量及价格表(附表B.0.9);

  进口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附表B.0.12);

  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附表B.0.13)。

  3.2.3 调整概算对比表:

  总概算对比表(附表B.0.10);

  综合概算对比表(附表B.0.11)。

  3.3 概算文件的编制形式

  概算文件的编制形式应视项目情况采用三级概算编制或二级概算编制形式。

  3.4 概算文件的签署

  3.4.1概算文件签署页按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法定负责人顺序签署,具体见附件A“签署页”式样。

  3.4.2表格:总概算表、综合概算表签编制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其他各表均签编制人、审核人。

  3.4.3 概算文件经签署(加盖执业或从业印章)后才能生效。

  4 概算编制依据

  4.0.1 概算编制依据是指编制项目概算所需的一切基础资料。

  4.0.2 概算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1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设计工程量;

  3 项目涉及的概算指标或定额;

  4 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

  5 资金筹措方式;

  6 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

  7 项目涉及的设备材料供应及价格;

  8 项目的管理(含监理)、施工条件;

  9 项目所在地区有关的气候、水文、地质地貌等自然条件;

  10 项目所在地区有关的经济、人文等社会条件;

  11 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以及新技术、专利使用情况等;

  12 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5 概算编制办法

  5.1 建设项目总概算及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

  5.1.1 概算编制既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设计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类别、建设期(年限)、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主要工艺设备及数量等。

  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概算总投资(有引进的给出所需外汇额度)及主要分项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单位投资指标)等。

  3 资金来源:按资金来源不同渠道分别说明,发生资产租赁的说明租赁方式及租金。

4 编制依据:见4“概算编制依据”。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 总说明见附录表:

  1) 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2) 引进设备材料清单及从属费用计算表;

  3) 具体建设项目概算要求的其他附表及附件。

  5.1.2 总概算表。概算总投资由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组成: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第二部分 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预备费;

  第四部分 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

  1 建设期利息;

  2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3 铺底流动资金。

  5.1.3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按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组成编制,采用二级编制的按单位工程概算组成编制。

  1 市政民用建设项目一般排列顺序:主体建(构)筑物、辅助建(构)筑物、配套系统。

  2 工业建设项目一般排列顺序:主要工艺生产装置、辅助工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总图运输、生产管理服务性工程、生活福利工程、厂外工程。

  5.1.4 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一般按其他费用概算顺序列项,具体见5.2“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概算编制”。

  5.1.5 第三部分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具体见5.2“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概算编制”。

  5.1.6 第四部分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一般包括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等,具体见5.2“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概算编制”。

  5.1.7 综合概算以单项工程所属的单位工程概算为基础,采用“综合概算表(附表B.0.5)”进行编制,分别按各单位工程概算汇总成若干个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5.1.8 对单一的、具有独立性的单项工程建设项目,按二级编制形式编制,直接编制总概算。

  5.2 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概算编制

  5.2.1 一般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补偿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其他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研究试验费等。计算方法见附件C“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5.2.2 引进工程其他费用中的国外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出国人员旅费和生活费折合人民币列入,用人民币支付的其他几项费用直接列入其他费用中。

  5.2.3 其他费用概算表格形式见附表B.0.3和附表B.0.4。

  5.2.4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以总概算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和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的百分比计算;价差预备费一般按下式计算:

  

(5.2.4)

 

  式中P ——价差预备费;

  n ——建设期(年)数;

  It——建设期第t年的投资;

  f ——投资价格指数;

  t ——建设期第t年;

  m ——建设前年数(从编制概算到开工建设年数)。

  5.2.5 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

  1 建设期利息: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及利率分别计算。

  

(5.2.5)

 

  式中Q —— 建设期利息;

  P

  j一1——建设期第(j一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

  Aj —— 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

  i —— 贷款年利率;

  n —— 建设期年数。

  2 铺底流动资金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计算。

  3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5.3 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

  5.3.1 单位工程概算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或项目总概算)的依据,单位工程概算项目根据单项工程中所属的每个单体按专业分别编制。

  5.3.2单位工程概算一般分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两大类,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按5.3.3方法编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单位工程概算按5.3.4方法编制。

  5.3.3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

  1 建筑工程概算费用内容及组成见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2 建筑工程概算采用“建筑工程概算表”(附表B.0.6)编制,按构成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根据初步设计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颁发的概算定额(指标)或行业概算定额(指标),以及工程费用定额计算。

  3 以房屋建筑为例,根据初步设计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颁发的概算定额(指标)分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墙壁工程、梁柱工程、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保温防水工程、室外附属工程、装饰工程等项编制概算,编制深度应达到《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深度。

  4 对于通用结构建筑可采用“造价指标”编制概算;对于特殊或重要的建构筑物,必须按构成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必要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计算。

  5.3.4 设备及安装工程单位工程概算。

  1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费用由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组成。

  2 设备购置费:

  定型或成套设备费=设备出厂价格+运输费+采购保管费 (5.3.4—1)

  引进设备费用分外币和人民币两种支付方式,外币部分按美元或其他国际主要流通货币计算。

  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综合单价法、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一般采用不同利t类设备综合单价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费=∑综合单价(元/吨)×设备单重(吨) (5.3.4—2)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一般以设备购置费为计算基数,按照部门或行业规定的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费率计算。

  3 安装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用内容组成,以及工程费用计算方法见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其中,辅助材料费按概算定额(指标)计算,主要材料费以消耗量按工程所在地当年预算价格(或市场价)计算。

  4 引进材料费用计算方法与引进设备费用计算方法相同。

  5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采用“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附表B.0.7)形式,按构成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根据初步设计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颁发的概算定额(指标)或行业概算定额(指标),以及工程费用定额计算。

  6 概算编制深度可参照《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深度执行。

  5.3.5 当概算定额或指标不能满足概算编制要求时,应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附表B.0.8)。

  5.4 调整概算的编制

  5.4.1设计概算批准后,一般不得调整。由于第5.4.2条原因需要调整概算时,由建设单位调查分析变更原因,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核实编制调整概算,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

  5.4.2 调整概算的原因:

  1 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

  2 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变动和费用增加;

  3 超出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的国家重大政策性的调整。

  5.4.3 影响工程概算的主要因素已经清楚,工程量完成了一定量后方可进行调整,一个工程只允许调整一次概算。

  5.4.4 调整概算编制深度与要求、文件组成及表格形式同原设计概算,调整概算还应对工程概算调整的原因做详尽分析说明,所调整的内容在调整概算总说明中要逐项与原批准概算对比,并编制调整前后概算对比表(见附表B.0.10、附表B.0.11),分析主要变更原因。

  5.4.5 在上报调整概算时,应同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调整依据。

  6 概算文件的编审程序和质量控制

  6.0.1 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的有关单位应当一起制定编制原则、方法,以及确定合理的概算投资水平,对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投资水平负责。

  6.0.2 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概算负责人对全部设计概算的质量负责;概算文件编制人员应参与设计方案的讨论;设计人员要树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观念,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内容及投资额度设计,提出满足概算文件编制深度的技术资料;概算文件编制人员对投资的合理性负责。

  6.0.3 概算文件需经编制单位自审,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复审,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审批。

  6.0.4 概算文件的编制与审查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者具有省市(行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并根据工程项目大小按持证专业承担相应的编审工作。

  6.0.5 各造价协会(或者行业)、造价主管部门可根据所主管的工程特点制定概算编制质量的管理办法,并对编制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考核。

  附件C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C.0.1建设管理费。

  1 以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为基数乘以建设管理费费率计算。

  建设管理费=工程费用x建设管理费费率

  2 由于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属建设管理范畴。如采用监理,建设单位部分管理工作量转移至监理单位。监理费应根据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商定或按当地或所属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3 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4 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费率应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

  5 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交付生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

  C.0.2 建设用地费。

  1 根据征用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2 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

  3 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营运成本中核算。

  C.0.3 可行性研究费。

  1 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

  2 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刚复费标准并可适当调增。

  C.0.4 研究试验费。

  1 按照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2 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

  1) 应由科技三项费用 ( 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问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 ) 开支的项目。

  2) 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 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C.0.5 勘察设计费。

  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C.0.6 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费、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及验收费。

  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费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及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有关规定计算;水工保持评价及验收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及验收费依据委托合同以及按照国家和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和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C.0.7 职业病危害评价费等。

  依据职业病危害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委托合

  同计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C.0.8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2 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

  3 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用以料抵工方式冲抵拆除清理费。

  4 此项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C.0.9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1 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根据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况计列或按引进货价(F.0.B)的比例估列;引进项目发生备品备件测绘费时按具体情况估列。

  2 出国人员费用: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出国人次、期限以及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生活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的现行标准计算,旅费按中国民航公布的票价计算。

  3 来华人员费用:依据引进合同或协议有关条款及来华技术人员派遣计划进行计算。来华人员接待费用可按每人次费用指标计算。引进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的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4 银行担保及承诺费:应按担保或承诺协议计取。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时可以担保金额或承诺金额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5 引进设备材料的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外贸手续费、银行财务费、国内运杂费、引进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等,按照引进货价(F.0.B或C.I.F)计算后进入相应的设备材料费中。

  6 单独引进软件,不计关税只计增值税。

  C.0.10工程保险费。

  1 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2 不同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根据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估算。

  3 不包括已列入施工企业管理费中的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C.0.11 联合试运转费。

  1 不发生试运转或试运转收人大于(或等于)费用支出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2 当联合试运转收入小于试运转支出时:

  联合试运转费=联合试运转费用支出一联合试运转收入

  3 联合试运转费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开支的调试及试车费用,以及在试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原因或设备缺陷等发生的处理费用。

  4 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C.0.12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标准计算。无具体规定的,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受检设备现场安装费的比例估算。

  C.0.13 市政公用设施费。

  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计列;不发生或按规定免征项目不计取。

  C.0.14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1 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2 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3 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4 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权、商誉及特许经营权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计列。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商标权或特许经营权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5 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变送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如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应作无形资产处理。

  C.0.15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1 新建项目按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改扩建项目按新增设计

  定员为基数计算:

  生产准备费=设计定员×生产准备费用指标(元/人)

  2 可采用综合的生产准备费用指标进行计算,也可以按费用内容的分类指标计算。

  本规程用词说明

  l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条文说明

CECA/GC2+2007

  1 总 则

  1.0.1《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概算编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提高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水平,设计概算编制单位及人员应自觉执行本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进行成果质量检查时执行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概算的编制,修缮、检查维修项目概算编制可参照本规程。

  1.0.4在报批设计文件时,必须同时报批设计概算文件。在项目设计阶段必须编制概算,在技术设计阶段和扩大初步设计阶段亦可参照本规程编制概算。

  1.0.5设计概算额度控制、审批、调整应遵循国家、各省市地方政府或行业有关规定。如果设计概算值超过控制额,以至于因概算投资额度变化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使经济效益达不到预定收益目标值时,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

  1.0.6设计概算的编制应结合项目所在地设备和材料市场供应情况、现场施工作业条件,以及能够承担项目施工的工程公司情况等因素;设计概算编制应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在项目建设期内的设备和材料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化、建筑安装施工市场变化、项目建设贷款和租赁设备在项目建设期间的时问价值等动态因素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合理地确定建设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还应包括国家为调节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发生的费用,以及建设项目投产必须的铺底流动资金。

  1.0.7设计概算编制工作由项目设计单位负责,概算文件可由有资格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编制人员应具有国家、省、市或行业认定的相应资格。当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时,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的统一管理工作,规定(统一)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取费标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并汇编总概算;其他设计单位应编制各自承担设计部分的概算文件,并按总体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 术 语

  2.0.11 建筑工程:房屋建筑以及隶属于房屋建筑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涮、煤气、照明、通信工程等;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灰塔等,以及属于建筑工程的炉窑砌筑和金属结构等属于建筑工程;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l海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程等属于建筑工程;矿井开凿、井巷延伸、露天矿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0.12 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设备分通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通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小,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制造图纸、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的设备。

  2.0.13 安装工程: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设备安装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设施制作安装工程,设备附属的管道敷设工程,属于安装工程的炉窑砌筑,以及设备、管道等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工程等;单台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等。

  2.0.17 价差预备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价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

  3 概算文件组成及应用表格

  3.1 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

  设计概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算文件编制成册应与其他设计技术文件统一;目录、表格的填写要求概算文件的编号层次分明、方便查找(总页数应编流水号),由分到合、一目了然。

  3.1.1对于采用三级编制(总概算、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的设计概算文件,一般由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组成总概算册;视情况由封面、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附件组成各概算分册。

  3.1.2对于采用二级编制(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的设计概算文件,可将所有概算文件组成一册。

  3.2 概算文件及各种表格格式规定

  本办法规定的概算文件或各种表格格式为一般通用形式,有其他格式要求的项目,可针对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概算文件或各种表格格式,但表格格式以不降低编制深度为前提。

  3.2.1设计概算封面档案号按设计单位档案存档规定编写,概算档案号、概算编号、定额编号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齐全。

  3.2.2各个表格之间编号对应一致;其他费用表(附表B.0.3)为其他费用汇总表或费用计算过程简单时直接采用的表,其他费用计算表(附表B.0.4)为赀用详细计算表;进[I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附表B.0.]2)和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附表B.0.13)为说明附表,进口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可针对项目情况简化;补充单位估价表(附表B.0.8)和主要设备材料数量及价格表(附表B.0.9)为概算文件附表。

  3.2.3表格纸张大小为各种标准纸张(A3、A4、B4、B5等),表格内容按规定格式不得减少。

  3.3概算文件的编制形式

  概算文件的编制形式,视项目的功能、规模、独立性程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三级编制(总概算、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还是二级编制(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形式。

  3.4概算文件的签署

  3.4.1签署页格式、签署要求和顺序为参考形式,可根据技术管理模式另行制定。

  3.4.2 总概算表、综合概算表要求项目负责人签署,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范围和投资水平负责。

  3.4.3概算应经签署(加盖执业或从业印章)齐全后才能有效,无证人员编审的概算一律无效。

  4 概算编制依据

  4.0.1 概算编制依据涉及面很广,一般指编制项目概算所需的一切基础资料。对于不同项目,其概算编制依据不尽相同。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人员必须深人现场进行调研,收集编制概算所需的定额、价格、费用标准,以及国家或行业、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办法等资料。投资方(项目业主)应当主动配合,并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4.0.2 概算文件中所列的编制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l 定额和标准的时效性:使用概算文件编制期正在执行使用的定额和标准,对于已经作废或还没有正式颁布执行的定额和标准禁止使用。

  2 具有针对性:要针对项目特点,使用相关的编制依据,并在编制说明中加以说明,使概算对项目造价(投资)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3 合理性:概算文件中所使用的编制依据对项目的造价(投资)水平的确定应当是合理的,也就是说,按照该编制依据编制的项目造价(投资)能够反映项目实施的真实造价(投资)水平。

  4 对影响造价或投资水平的主要因素或关键工程的必要说明:概算文件编制依据中应对影响造价或投资水平的主要因素作较为详尽的说明,对影响造价或投资水平关键工程造价(投资)水平的确定作较为详尽的说明。

  5 概算编制办法

  5.1 建设项目总概算及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编制

  5.1.1 总概算的编制说明,要求文句通畅简练、内容具体确切,能说明问题。本规程概算编制说明规定的内容为项目的共有特征,除此之外,概算编制说明应针对具体项日的独有特征进行闸述;编制依据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行业颁发的规定制度矛盾,应符合现行的金融、财务、税收制度,应符合国家或项目建设所在地政府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概算编制说明还应对概算存在的问题和一些其他相关的问题进行说明,比如不确定因素、没有考虑的外部衔接等问题。进口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附表B.0.12)可以使概算具体情况简化,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附表B.0.13)根据工程类别(或企业资质等级)及取费标准、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政策文件,分别列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5.1.2给出的工程费用项目排列顺序为一般项目的形式,具体项目可按其特点调整,各省、市或行业可针对所管项目特征制定具体形式,特殊项目可参考编制概算。

  1主要工艺生产装置包括直接参加生产产品和中间产品的工艺生产装置。

  2 辅助工艺生产装置是指为主要生产项目服务的工程项目,包括集中控制室、中央试验室、机修、电修、仪修、汽修、化验、仓库工程等。

  3 公用工程是指为全厂统一设置的公用设施工程项目,如给排水工程(循环水场、给排水泵房、水塔、水池、消防、给排水管网等)、供热工程(锅炉房、热电站、软化水处理设施及全厂热力管网)、供电及电信工程[全厂变(配)电所、电话站、广播站、微波站、全厂输电线路、场地道路照明、电信网络等]。

  4 总图运输包括厂区及竖向大型土石方、防洪、厂区路、桥涵、护坡、沟渠、铁路专用线、运输车辆、围墙大门、厂区绿化等。

  5 生产管理服务性工程是指为办公生产服务的工程,包括传达室、厂部办公楼、厂区食堂、医务室、浴室、哺乳室、倒班宿舍、招待所、培训中心、车库、白行车棚、哨所、公厕等。

  6生活福利工程是指为职工住宅区服务的生活福利设施工程,如宿舍、住宅、生活区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商店、招待所、卫生所、俱乐部以及其他福利设施。

  7 厂外工程是指建设单位的建设、生产、办公等直接服务的厂区以外的工程,如水源工程、输水与排水管线、厂外输电线路、通信线路、输气线路、铁路专用线、公路、桥梁码头等。

  5.2 其他费用、预备费、专项费用概算编制

  5.2.1 本规程列举了经常发生的其他费用,对于不同的建设项目是不同的,有的费用项目发生,有的不发生,还可能发生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一些费用项目,例如一般建设项目很少发生或一些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如移民安置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河道占用补偿费、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航道维护费、植被恢复费等,各省、市、自治区和各行业分会可在实施中针对具体项目其他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补充规定,或具体项目发生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列入。

  附件C“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法”给出了参考计算方法,有合同或国家以及各省、市或行业有规定的,按合同和有关规定计算。

  5.2.2涉及技术引进的项目,在概算编制阶段一般已经签订合同或协议,国外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费和接待费按已经签订合同或协议费用计算;出国人员差旅费和生活费按规定标准计算,引进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按受检设备材料费的1%计算,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银行担保及承诺费、国内安装保险费等按有关规定计算。

  5.2.3 其他费用概算表格形式有附表B.0.3和附表B.0.4两种,对于其他费用计算过程简单的项目可以简化,只采用附表B.0.3形式即可。

  5.2.4基本预备费费率可针对项目特点不同;价差预备费中的投资价格指数按国家颁布的计取,当前暂时为零,计算式中(1+f)0.5表示建设期第t年当年投资分期均匀投入考虑涨价的幅度,对设计建设周期较短的项目价差预备费计算公式可简化处理。

  5.2.5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几项费用:

  1 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如自有资金、基建贷款、外币贷款、合作投资、融资等,还有资产租赁等其他形式。除自有资金、合作投资外,要计算这些资金或资产在建设期的时间价值列入概算,本规程按贷款方式给出规定了建设期利息计算方法,其他资金或资产在建设期的时问价值按有关规定或实际发生额度计算。在编制说明中还应对资金渠道进行说明,发生资产租赁的,说明具体租赁方式及租金。

  2 一般铺底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的30%计算,也可按其他方法计算。

  3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规定征收时计算,并计入概算。

  5.3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

  5.3.1 单位工程概算书是概算文件的基本组成部分,单项工程概算文件由单位工程概算汇总编制,单位工程概算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或项目总概算)的依据。

  5.3.2单位工程概算一般分土建、装饰、采暖通风、给排水、照明、工艺安装、自控仪表、通信、道路、总图竖向等专业或工程分别编制。

  l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编制深度影响概算文件编制深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应按构成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根据初步设计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颁发的概算定额(指标)或行业概算定额(指标),以及工程费用定额计算。必要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计算。在满足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的条件下,对于通用结构建筑可采用“造价指标”编制概算。

  2 安装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编制深度是影响概算文件编制深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对其涉及的设备、主要材料,以及他们的安装施工费用应进行详细计算。对主要设备、主要材料进行多方询价,认真分析比较确定合理的价格;对关键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认真核算,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计算概算造价。

  1)定型或成套设备费在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时,一般根据设计设备表,按设备出厂价或询价、报价加设备运杂费方法计算,也可采用以往采购价格,或者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计算。

  2)外币汇率按概算编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银行牌价(编制期某日或某主要合同签订日的卖价)计算。

  在概算编制说明中应说明引进设备有关费率取定及依据,如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海关税费、国内运杂费,以及其他有关税费等,还应说明外币总价、折算方法(牌价日期及汇率)、结算条件、减免税的依据、折合人民币总价等,并且引进设备费用按设计单元分项列表(见附表B.0.12)。

  引进设备费用应以与外商签订的合同(或询价)为依据;设计文件应提供能满足概算编制深度要求的有关数据,设计人员或概算编制人员充分考察或咨询引进设备所涉及的有关硬件和软件费用。

  引进合同总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硬件费: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化学药剂、触媒、施工专用工具、机具等费用,以外币折合人民币后,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其中设备、备品备件、化学药剂、触媒、施工专用工具、机具等列入设备购置费;钢材、焊条等材料列人安装工程费。

  2)软件费:指设计费、自控软件、技术资料费、专利费、技术秘密费、技术服务费用等,以外币折合人民币后,列入第二部分其他费用。

  3)从属费用:指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等,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以外币折合人民币后,随货价性质分别列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设备购置费或安装工程费中,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分别列人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设备购置费或安装工程费中。

  引进设备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

  5.3.3 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编制深度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深度,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深度应达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深度。

  5.4调整概算的编制

  5.4.1 如果设计概算经批准后调整,需要经过原概算审批单位同意,方可编制调整概算。调整概算需有充分的理由,其理由主要按第5.4.2条的规定。如果发生第1个原因而需调整概算时,需要先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论证评审可行审批后,才能编制调整概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调整概算,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5.4.2需要调整概算的原因:

  1 重大自然灾害对已建工程造成巨大破坏,重建这些破坏工程费用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可以调整概算。由于国家规定的安全设防标准提高引起的费用增加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范围,也可以调整概算。

  2 属国家重大政策性变动因素,如财务税收、金融、产业调整、安全环保等,同时包括在国家市场经济调控范围内的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设备材料的价格大幅度波动等因素。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而增加费用不予调整。

  5.4.4 当调整变化内容较多时,调整前后概算对比表,以及主要变更原因分析应单独成册,也可以与设计文件调整原因分析一起编制成册。在上报调整概算时,应同时提供原设计的批准文件、重大设计变更的批准文件、工程已发生的主要影响工程投资的设备和大宗材料购买货发票(复印件)和合同等作为调整概算的附件。

  6 概算文件的编审程序和质量控制

  6.0.1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必须建立在正确、可靠、充分的编制依据基础之上。

  6.0.2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人员应与设计人员密切配合,以确保概算的质量,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概算负责人应对全部设计概算的质量负责。有关的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人员应参与设计方案的讨论,与设计人员共同做好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工作,以选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设计人员要坚持正确的设计指导思想,树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观念,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所规定的内容及控制投资额度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提出满足概算文件编制深度的设计技术资料。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人员应对投资的合理性负责,杜绝不合理的人为增加或减少投资额度。

  6.0.3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发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对概算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设计单位。由设计、建设双方共同核实取得一致意见后,由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再随同初步设计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6.0.4概算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应由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具体规定由省、市建委或行业造价主管部门制定。

  6.0.5为了提高概算编制水平,应对编制人员进行认真考核。概算编制质量的衡量可采取送审值与审批值差额比率方法考核,规定总概算、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考核差额比率,以及责任单位和人员。各省、市或行业分会可根据所主管的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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